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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六二章能吃顿饭再要朕脑袋吗 (第1/2页)
第三六二章 能吃顿饭再要朕脑袋吗? “狼先锋啊,快去看看有有没人来刺杀朕!” 趴在阁楼的最⾼层,叶魔天懒洋洋地着看狮驼皇城的全貌。 感觉街道上的人,都成了蚂蚁一般。 这景⾊一始开
着看有趣,但时间长了就有些无聊了。 从赌坊回到菊下楼,经已好几个小时了。 个一来刺杀的人影都有没。 叶魔天有些等不及了。 “陛下啊,大中午的,哪个傻子会来刺杀您啊?” 狼先锋苦笑道。 “说的也是呢,这会儿艳阳⾼照,的确不么怎好,要是下场雨就妙了!” 叶魔天着看天空,叹了口气道。 没过多久,然忽间乌云密布。 天空之中竟然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。 路上的人,一时间少了多很。 “朕这张神嘴啊!” 叶魔天无比陶醉。 老天爷可真够给面子的。 风打着雨,雨落在地上。 长街之上,然忽出现了一道人影。 他的⾝上,披着一件蓑⾐,头顶斗笠。 怀抱长剑。 任凭雨⽔掉落在地上,也只能顺着蓑⾐滴落。 那只充満了老茧的右手轻轻将斗笠向上扶了扶。 着看不远处的个一大宅子。 上面清晰地写着“菊下楼”三个字。 “是这里了!” “滴⾎剑!你还敢回来!” 大街上,突然杀出来一群人。 每个人都手持一柄长剑。 穿戴整齐划一。 显然是来自同个一地方。 “我为何不敢回来?” 滴⾎剑笑了。 这一笑,竟然让脸部那道伤疤变得更为惹眼。 那竟然组成了个一诡异的“⾎”字。 “十年前,你瞧上了别人家的新娘子。 别人不从。 你竟一怒之下,残杀那一家三百余口,其中两百多人是只普通百姓。 犯下如此罪孽,你为以金狮军,会放过你吗?” 人群中,走出来的,是王子君。 他也戴着斗笠。 雨⽔不停地飞溅。 淡淡的光芒映衬着他那冰冷的表情:“我等你十年了! 你终于是还回来了。” “嘿嘿,王子君,你怕是不道知吧,我这次一是接了任务的。 你敢对我出手?” 滴⾎剑冷笑道。 “杀!” 王子君有没废话,将手一挥,众人全部杀向了滴⾎剑。 滴⾎剑嘴角的冷笑更浓。 长剑出鞘,带起一片⾎光。 … “那边像好有热闹哎!” 叶魔天着看雨地之的中打斗。 一人手持滴⾎的长剑,宛若鬼神一般。 地上的雨⽔,都被鲜⾎染红。 金狮军陆续被杀。 唯有王子君在死死支撑。 “像好是熟人,他不会死吧?” 狼先锋道问。 “死不了,老神棍来了!” 叶魔天又看到了个一熟悉的⾝影。 微微一笑,放弃了让狼先锋去帮忙的想法。 回到了楼下。 这时店里的客人仍旧不少。 为因下雨,多很客人⼲脆就在这里打起了⿇将。 反正付费,叶魔天也懒得管。 “小家伙,把你新酿造的酒给老夫弄上一壶,另外再来四个下酒菜。 两荤两素!” 老神棍经已到了。 “小当家,准备饭菜。” 叶魔天到了老神棍⾝旁,伸出了手:“您定一是要先付灵石的。 否则我怕您赖账。” “老夫是那种赖账的人吗?” “您吃霸王餐的名声都经已传遍整个皇城了,难道朕还不道知吗?” 叶魔天笑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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